预备费使用管理办法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县级以上地方 *** 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 *** 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
1、新预算法预备费规定
法律分析:新预算法预备费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
2、工程预备费使用规定

3、制造业预备费使用范围
预备费使用范围:一、基本预备费:1.设计增加、施工过程增加的费用;2.一般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3.隐蔽工程进行挖掘、修复。二、涨价预备费:1.人、材、机、设备的价差;2.建安造价及其他费用的调整;3.利率、汇率。
4、四川省省级财政预备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动支省级财政预备费按以下规定审批:(一)单项开支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政的副省长审批;(二)单项开支超过10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经省长或省长办公会议审查同意后,由分管财政的副省长履行批准手续;(三)。
5、财政预备费的动用标准。
预备费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或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预算单位正常开支需要应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当年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支出。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大。
6、预备费什么时候使用
下半年使用。总额控制原则:严格控制预备费的使用,原则上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全年不突破预备费总额。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其中包括实行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的预算包干费用。
7、预备费使用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各省、地区出台了各地方的管理办法,一般是对预备费使用范围、条件和数额作出规定。法律依据:《四川省省级财政预备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 省级财政预备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一)重大自然灾害的救灾开支;(二)突发。
8、工程预备费如何正确使用
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1)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
9、财政预备费是什么
问题三:财政预备费当年未用怎么办 财政预备费当年未用时,资金可纳入次年预算编制。 问题四:各级 *** 预备费的运用,必须经过本级人大的审查批准吗 《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 *** 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 ***。